黄金配资资讯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A,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C: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8 22:20 点击次数:118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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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
基金主代码 0232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5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
公告依据
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航中债-投资级
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债精选指数 A 债精选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246 023247
注:(1)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
定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
申购金额、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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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类别。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
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
务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元 0.30% A 类基金份额
M≥5000000 元 1,000 元/笔 A 类基金份额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 C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 0 C 类基金份额
注:申购金额单位:元。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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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 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精选指数 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日 0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
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转换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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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
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
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最低单笔转出基金份额要求与该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一致。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
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
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T 为转换申请日)。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北京亚洲金融大厦 D 座第 8 层 801/805/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56716116
传真:010-56716198
联系人:杨娜
网址:www.avicfund.cn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
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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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航中债-投资级公司绿色债券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拨打本
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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